觀之,與人說 |
發(fā)布日期:2010-05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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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之,與人說
晨曦薄霧繞處,隱約微現(xiàn);簾內倚窗托腮,駐足茫望;觀外,但聞清晨喧囂,實屬平常。于內,思緒如浪微波,純屬緣故。 昨日之日,今日之日,無從說起更與何人,吾亦不慎探明。但凡大理,吾亦清明,卻感受其中不免避之。尤情一字,心之所想亦情怯。受之,無以以明,反之,明以以無。昨看到葉之歸宿而感于內?!~之離開乃樹的勿留而非風的欲求’,玄乎于理在情,寓意不淺。有曾想過,葉、風、樹之聯(lián)系,實乃自然之規(guī)律,與其無關,屬半點不由人。一樹,繁葉。葉之樹說,葉何其多,樹欲留而風不靜,古有滴水穿石,于風于葉,何嘗不是如此。再且說,落葉歸根,隨化春泥更護花,于葉之擇而非風之強所得,明之,隨愿之。 觀之,吾亦葉之無奈,風之執(zhí)著,樹之淡定,注定如云海之中浮沉。既明亦不明。俗語言之,‘得之,我幸,不得,我命’。大體已定,隨心也。有己說,‘汝之年紀應可談談,一年兩年后方可成事’。吾亦無從反駁,應承之,而后一笑之。 人靜夜深之時想起不免感慨,慷慨之詞猶言在耳,卻也泛泛。感情一事,絕非汝欲得就得之,汝不得就不得,實乃緣也,份也,各自斟酌?!槿缏靡粋€樣,遇之,一起行同之目的,不同目的時即分,直至尋的與汝終點之人。 對否,錯否,無以訴說。汝覺有理,實乃感受相同,反之,亦是一種領悟。不求人人受之,但愿汝清明,吾言于此。
鄭文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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