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開“斗氣車”,共建安全暢通的行車環(huán)境 |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4-02 |
來源: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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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9日20點10分左右,臨海南收費所征費一班收費員如往常一般在發(fā)卡。突然車道內響起了連續(xù)不斷的喇叭聲,尖銳而刺耳,喇叭聲大概持續(xù)了半分鐘左右,緊接著便是一陣陣的爭吵聲。收費員立即按下對講機請求班長幫助,班長立馬上前查看,詢問司機是否車輛發(fā)生擦碰,人員是否有受傷,司機都否定了。 隨后在收費員處了解到:原來是前車師傅在領卡時,后車師傅不斷按喇叭催促,使得前車師傅心生不滿下車與其理論,兩位司機師傅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地互不相讓,不成想后車師傅卻從車內拿出了棍棒。班長見雙方劍拔弩張,便撥打了110。在等待過程中,為了避免車輛擁堵,耽誤后方車輛的通行,班長一邊指揮收費員開啟備用車道,一邊在車輛后方放好警示標志提醒過往車輛。安排好這些事項后,班長也不斷地對兩位師傅進行勸解,緩解雙方情緒。 十分鐘后,交警到達了現(xiàn)場。在大家的勸說下,兩位司機的情緒慢慢平復,后車師傅先進行道歉,表示自己運輸農產品趕時間才會如此急躁,更表示自己拿出棍棒更加是不對的行為。前車師傅也表示自己沒有控制好情緒,其實都是小問題,說清楚講明白就好了。兩人都表示,在今后開車時一定保持良好的情緒,調整好自己的心態(tài)。 在此也提醒廣大司乘,行車過程中不要開“斗氣車”,不要帶私人情緒開車,道路難免有擁堵,希望大家都能換位思考,互相理解,共建安全暢通的行車環(huán)境。 溫馨提醒: 1、莫開“斗氣車”,駕駛需文明 養(yǎng)成良好的駕駛習慣,保持良好駕駛心態(tài),守法文明駕駛,不要患上“路怒癥”,讓自己也成為文明素質不高的“造怒者”。 2、緊急情況報警,合法合理處置 碰到“造怒者”,要通過合法方式進行處置,可以通過撥打110或者服務平臺進行違法舉報。切不可因為對方“造怒”,讓自己“路怒”,最終被法律懲處,得不償失。 3、安裝行車記錄儀 建議車友盡可能安裝和使用行車記錄儀,如果行駛中發(fā)生突發(fā)意外情況,有利于還原事實真相。 陸麗莎 葉懿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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