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勿沖榜 |
發(fā)布日期:2013-09-13 |
來源: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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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沖榜
9月12日晚上20點45分左右,貨車蘇CJ2786以每小時29公里的速度駛入臨海南收費所收費區(qū)域,讀卡后電腦顯示該車超載3.4噸超限13%,司機反悔要求復稱。收費員周戰(zhàn)向司機解釋道,按省里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原則上不能重新復稱。駕駛員立即表示拒絕付費。后來,經(jīng)過周戰(zhàn)兩個多小時的耐心仔細解釋說明,駕駛員才心甘情愿地付了通行費。
筆者在此提醒廣大司機朋友,請勿沖磅,沖磅不但會造成地磅稱重不準而增加通行費,而且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。非但沒有好處,反而會害人害已。所以,沖磅行為要不得。
成守村 高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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